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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的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区别_免责的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全球动态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5-28 21:00:09


【资料图】

1、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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